福建经贸学校于201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以《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高学历和高职称教师方案》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教师。为了扩大选人用人范围,经研究,在《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高学历和高职称教师方案》的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和人数仍按《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教师方案》的规定,即12个岗位,33人。
2.报名时间:延长至2011年3月31日止。
3.报考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限在1971年1月4日后出生(40岁以下);允许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报名期间应届毕业生尚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盖章的201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被聘用,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届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的其他材料与原方案相同。
4.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考核方式等与原方案相同。
福建省粮食局人事处
201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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