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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电视微言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5/25  浏览次数:3755

闽教学〔2016〕18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各省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16〕4号)及教育厅2016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发奋学习、立志成才,提高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电视微言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本次活动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 ,通过演讲和展播受到国家和社会资助的学生成长故事,展示当代学子“励志向上、感恩向善、诚信向尚”的青春风采,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以榜样的力量,引领更多的青年学子成长成才。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福建教育电视台共同承办。成立活动组委会,统一指导和协调有关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对参赛选手的评奖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本次活动由设区市、高校及省直属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各地各校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演讲宣传活动。各责任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大力推进“立德树人”、“资助育人”工作,为达成活动预期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紧扣活动主题,严格过程管理。本次活动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通过讲好亲历者的故事,对学生开展励志、诚信和感恩教育。各地各校要深刻领会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紧扣活动主题,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预赛选拔工作,坚决杜绝不经选拔赛的甄选直接推荐选手参加决赛的现象。为了切实提高活动的成效,福建教育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将跟踪报道各地活动的开展情况。  
       3.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活动实效。各地各校要应用好本次活动的平台,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实现广泛参与、自我教育、共同提升的目标。各单位应注重活动全过程的宣传,要把宣传资助政策、资助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工作贯穿始终。要积极联络和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参与活动的宣传报道,切实提高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促进社会各界了解国家政策、关心支持学生资助工作,共同促进青少年的成长成才。 

附件:1.福建省“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电视微言讲活动方案 

2.福建省“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电视微言讲活动参赛选手推荐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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