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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最美资助人”“最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4/20  浏览次数:3441

闽教学〔2017〕1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国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文广新局、农业局(扶贫办)、人民银行、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残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校,各省属中职(技工院校)、中小学校:
 
  经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研究,决定于2017年4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最美资助人”“最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宣传活动。现将《福建省“最美资助人”“最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文化厅 

  福建省农业厅(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4月13日 



附件:福建省“最美资助人”“最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宣传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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