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简报  
新校区建设简报(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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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6/14  浏览次数:5865
省粮食局吴添富副局长勘察新校区建设用地
    5月24日,省粮食局副局长吴添富和人事处副处长阙进才按照省局机关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的活动安排,深入福建经贸学校新校区选址,实地勘察新校区建设用地,检查征地清表工作进展情况,河市镇林志斌镇长、负责征地工作的司法所长石柏钦、郑乃吉校长和筹建办人员陪同勘察。
    在建设用地和绿谷开发区毗邻的东南角,绿谷台商基地的采石场和洗沙场机器轰鸣,尘土飞扬,待破碎加工的石块堆积如山。当吴副局长了解到采石场部分作业场地处在学校建设用地范围内时说,省、市重点办对省级重点工程进度情况的督办抓得很紧,请河市镇政府协调有关企业,抓紧在最近几个月里清理采石场和洗沙场的设备和堆积物,争取在八月份腾出占用的学校建设用地,以免延误工程开工。在目前清表工作已全面开展的情况下,请河市镇抓紧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工作,争取尽早交地,以利于加快工程前期工作进度。林镇长表示,河市镇将会全力配合做好征地清表和交地工作。
 
河市镇发函要求黄塘镇和洛阳镇尽快完成插花地交地工作
    新校区建设用地大部分征用于洛江区河市镇,但也有部分征地属于惠安县黄塘镇和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的飞地和插花地。为了尽快完成建设用地清表和交地工作,5月29日,河市镇政府致函惠安县黄塘镇和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函件提出:根据河市镇2010年12月24日与黄塘镇、2011年7月26日与洛阳镇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在接到河市镇征收土地要求和征收土地补偿款后,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负责完成征地工作并将土地交付用地方使用。河市镇已将“交接地”“飞地”“插花地”的全部补偿款支付给相关两镇,要求按协议规定尽快做好土地及地上物补偿、迁移工作,将土地如期交付使用,以确保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福建经贸学校新校区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筹建办敦促有关方面加快征地地上物迁移工作
    5月30日,新校区筹建办工作人员走访绿谷台商基地,对该企业有关负责人提出,新校区建设项目征地已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目前已完成勘界任务。绿谷集团采石场和洗沙场的作业场地部分在新校区征地范围内,要求绿谷集团尽快迁移地面上的堆积物和设备,确保新校区建设工程能如期开工。绿谷集团负责人认为新校区建设用地部分是绿谷集团的规划用地,有重复征地之嫌。
    5月31日上午,筹建办到洛江区国土局,证实了新校区项目征地依法依规进行,不存在重复征地问题。下午,筹建办再次到河市镇,请河市镇政府加大与绿谷集团协调力度,解决征地相关问题,以加快地上物迁移和交地工作进度。林镇长表示,河市镇领导曾多次到绿谷商议此事未果,镇政府会继续抓紧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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