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简报  
新校区建设简报(第二十七期)
  关闭当前窗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4/1  浏览次数:17593
校方督促施工监理方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去年底,省重点办委托省土木建筑学会组织专家组对泉州市部分省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专家组现场检查了我校新校区建设工地,发现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部分质量和安全文明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把检查结果书面反馈给省、市重点办,由省、市重点办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根据《督促整改通知书》提出的问题,校领导及筹建办要求施工及监理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整改通知书提出施工方存在的质量及安全问题,施工方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例如:针对部分管理人员检查时不到位问题,施工方加强了项目部管理人员出勤考核,调换了部分履行岗位职责不力的管理员;对工程主体结构中存在的某些质量缺陷,采取弥补性措施,并加强对各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实行相关工序复核,把好质量关;对内业资料不齐全,施工方案组织设计与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按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要求,重新归档整理,施工方案组织设计与方案重新编制,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对现场未封闭围档,材料堆放杂乱等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按照省、市文明施工要求,逐项整改完善;对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部分搭设在回填土上问题,进行重新搭设,并对架搭底部支撑进行硬化处理。
根据整改通知书提出的监理方存在的问题,监理方惠安建设监理公司也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如: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监控成效差等问题,监理方认真查找原因,落实内部岗位责任制;对监理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不齐全问题,重新进行整理、补齐、归档,对未签署及归档的监理日记、四方验收等文件资料,已补签署完整及归档。
省重点办对新校区建设工程专项检查结果的反馈意见,同样引起了学校主管部门省粮食局的重视。3月11日,省粮食局赖应辉副局长和行业管理处王洪华处长深入新校区建设工地,检查新校区建设工程对省重点办督促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于部分整改不到位的质量安全缺陷提出继续整改意见,要求施工监理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求学校作为建设方,要加强对施工监理方的监督协调,确保工程质量和文明安全施工。
 
 
   下一篇:新校区建设简报(第二十六期)
 
 

学校地址:泉州市西湖北侧马加坡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63721(办)
版权所有©福建经贸学校 V2010 闽ICP备12011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