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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经贸学校垃圾分类屋项目招标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8/11  浏览次数:0
福建经贸学校拟向社会公开选择洛江校区福建经贸学校垃圾分类屋项目服务机构,并委托其完成相关业务。欢迎有资质者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投标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规模:垃圾分类屋项目
二、委托内容:福建经贸学校垃圾分类屋1个,垃圾分类亭1个
三、工作完成时限:中标后20天内完工交付使用
四、费用标准:垃圾分类屋控制价每平方米3200垃圾分类亭控制价每平方米2000(按实际平方数计算),费用全包(包括税费,正式发票)。潜在投标人必须事先现场确认,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量
五、投标须知:
1.标人:必须是有资质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公司。
2.投标文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时间:2021819日(星期)上午9时00分
4.投标地点:福建经贸学校洛江校区图书馆7楼会议室(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东侧310道旁)
6.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交付千元作为投标信用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若因投标时弄虚作假,套标或违约,此保证金视为捐助本校贫困生,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校方另行招标。
7.中标方法:先提交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信用保证金,提交投标人身份证明;拆封投标文件,资质审查,查看报价单;最低价者确定中标者;校方当场宣布中标结果,中标者当场与校方签约。
8.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千元保证金由校方留作工期与质量保证金(不计息),此保证金从完成全部委托业务并交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施工要求:中标单位与校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方可进场施工不按上述要求私自进场施工,校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10.违约:中标者无法按时(非不可抗拒情况)交付使用均视为违约,即投标信用保证金仟元视为捐助本校贫困生,不予退还。
11.付款: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款项95%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支付剩余的5%款项
12.凡参加投标者,均视为已认知和接受本招标书之约定,并据此履行其权利和义务。本招标书解释权属我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公开办庄老师  电话:0595-22797338
后勤处江老师  电话:13599299698
福建经贸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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