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闽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12〕2号
各市、县(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6月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学生安全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监管和服务保障,确保校园平安和学生安全。为认真贯彻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强化暑期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防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近期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总体平稳,但随着暑期临近,一些涉校涉生案件和事故时有发生,学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行为动向。6月各类考试集中,同时暑假在即,学生处于从精神高度集中向骤然放松的转变,如果缺乏正确引导,极易导致行为偏差。特别是毕业班学生,更易因平时积累的矛盾纠纷而产生暴力行为。二要高度关注学生假期监督管理。暑期学生脱离学校和教师监管,学习生活较为自由,一方面容易形成沉迷网络等不良习惯,一方面与社会人员交往、冲突的可能性增大,发生矛盾纠纷和各种案事件的隐患较多。如福州马尾开发区“6.26”案件导致职业中专学生1死4伤,造成不良影响,进一步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三要高度关注学生溺水事故。暑期高温炎热,历来是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多发期。我省海域面积较大、江河湖泊众多,许多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暑期缺乏文娱设施和教育引导,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尤其重要。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务必要深刻认识到学校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学生安全的特殊敏感性,把深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守土有责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特别要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和各地实际,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对学生暑期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再巩固。
二、坚决落实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各项措施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围绕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这一中心任务,及时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和社会热点问题对学生的影响,第一时间收集、分析、报送涉稳情报信息,适时适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防范各种敌对势力利用暑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渗透。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严格落实“六进校园”措施,对刑法、治安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贴近学生暑期生活的法律法规要加大普及力度,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制诱惑的能力,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高校要组织辅导员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学生诉求,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其他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利用假期对困难学生、有不良行为学生等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并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要坚持疏堵结合。要大力丰富学生暑期文体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社区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学校要安排一定时间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体育场所。各地也要积极开放青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科技馆、图书馆等公共活动资源,吸引和满足青少年学生多样化的文体活动需求。要加强联系,通过“校讯通”和致家长一封信、一次上门家访、开一次家长会、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等形式,深入推进学生安全大家访行动,做到学生安全工作手把手对接、面对面沟通。要加大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协调配合力度,结合暑期各种治安专项行动,强化对涉校涉生犯罪的打击处理,提高学校周边和其他学生易聚集场所的治安巡逻、交通管理力度。
三要突出排查整治。紧紧抓住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经常性、全方位、多层面地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要加强学校周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的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网吧、游戏厅、歌厅等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及时整治取缔安全措施不过关的娱乐场所。要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学校及周边各类突出利益矛盾、安全隐患,既要排查浮在面上的问题,也要注意掌握倾向性信息,对容易引发涉校涉生暴力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加强对可能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其他重点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落实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措施,防止校外人员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强化安保值守。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做好校园社团活动、兴趣辅导班、学生外出实习等暑期集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活动报批制度,把制定安全方案、落实保护措施作为开展集体活动的前提条件。强化实验室、校车以及校园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园保卫干部假期值班制度,做到学校放假安全管理不放假。加强暑期校园网络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学生暑期网络生活,建立涉校涉生网络舆情导控机制,严格落实网络炒作“零报告”制度,畅通涉校涉生网络事件的报送处置渠道。
五要严防溺水事故。每个班级暑假前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对防溺水问题进行再强调。在学校附近、主要道路口和事故多发的水库、建设工地和采石场水坑、沟渠等危险水域,要悬挂横幅、标语,设置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并发动水域附近群众成立义务巡查队,及时劝导、制止青少年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在广播、电视等媒体播出防溺水及溺水后紧急救护的宣传教育知识。
三、着力强化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协调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辖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长期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的“老大难”问题,要主动过问、经常督促,限期加以解决;分管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影响校园及周边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各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主动负起牵头指导和沟通协调职责,做好考核督查,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发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案事件的地区和学校,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协作到位。各成员单位要把确保暑期学生安全任务要求纳入本系统本单位整体工作,加强对下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履职到位。各级教育部门要担负起主管部门责任,把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绩效作为学校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治安、交通、消防、禁毒、网安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司法行政部门要及时化解学校周边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强化在校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措施。工商、文化、卫生、建设、城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查禁取缔非法经营的娱乐场所、饮食摊点,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暑期学习生活的良好氛围。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尽责到位。各学校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解决好校内治安、安全和稳定问题。加强学校教职工、安保队伍的培训管理和监督考核,把确保暑期学生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纳入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前置条件。对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或涉及校园周边的治安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加强对策研究,主动参与具体工作,共同提升排查整治实效。
福建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