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序号1-7岗位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序号8-11岗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福建经贸学校公众号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5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3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8:00-2022年4月27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福建经贸学校公众号的通知,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9:00-11:0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师岗位(序号1-7)面试采取试讲(片段教学)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职员岗位(序号8-1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其中,序号1-7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中试讲成绩占3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经贸学校公众号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6.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和福建经贸学校公众号。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7.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公众号,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我校公众号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考生所持“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以考试前举办单位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序号1-7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序号8-11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和待遇
1.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待遇
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3.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头村99号福建经贸学校
邮编:362013
联系方式:林老师、黄老师、张老师0595—22797338
E-mail:fjjmxxbg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福建经贸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与福建经贸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557422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0591-87567849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
0595-22757622 (福建经贸学校纪委)
福建经贸学校
2022年4月15日
点击下载“福建经贸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