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简报  
新校区建设简报(第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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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9/22  浏览次数:8386
新校区建设工程通过一系列法定行政审批程序
  3月7日,学校与洛江区政府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获得洛江区政府核发的《土地交付确认书》。筹建办在一系列土地登记审批材料准备齐全并提交后,经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查,于6月25日核发了洛国用(2013)第56号(104920平方)和第57号(48835平方)两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与此同时,筹建办申请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工作也取得了可喜进展。在市教育局批复同意把新校区建设项目列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基础上,洛江区财政局和住建局两个主管部门建议区政府将新校区总建筑面积178536.2平方的建设工程列入校安工程管理,经洛江区政府批准,新校区建设项目获得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35.6万元的政策支持。在土地使用权证核发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问题解决的基础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号女生公寓A、13号女生公寓B、14男生公寓、图书馆、行政办公楼、实训楼A、实训楼B共7本)于7 月 3日获批。至此,新校区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第一期计划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顺利办结。
 
洛江区地税局减免新校区一期征地办证契税
  5月22日,学校向洛江区地税局发出《关于要求免征新校区一期征地办证契税的报告》及相关材料,6月5日洛江区地税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免征福建经贸学校新校区一期征地办证契税166万元,但需缴交印花税24599.32元。
 
学校调整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规模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新校区建设要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指示精神,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决定调整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规模,由原设想的7.5万平方米压缩为4.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和老校园现有面积大体相当),调整后的一期工程项目包括两幢学生宿舍楼(包括地下室部分的学生食堂)、一幢实训楼和多功能教学中心等建筑。
 
学校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9月6日,筹建办工作人员到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公开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业务。9月9日,学校通过洛江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在泉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网发出《发包中介业务公告》,招标选择新校区一期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公告同时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规模45421平方米;委托内容为招标代理(施工及监理)、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80%计取;投标人必须具有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格等级;定于9月12日15:30开标。
9月12日下午,29家报名参加新校区一期工程中介服务机构招标会的投标人中有26家,派出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15:30前到场报到,参加投标。在查验了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后,采用公开随机抽取,也就是利用摇号机摇号的办法,确定了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新校区招标代理(施工及监理)、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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