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简报  
新校区建设简报(第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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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4/20  浏览次数:8478

杜韶山副区长到新校区工地召开现场办公会

4月9日,洛江区政府杜韶山副区长到新校区工地召开现场办公会,洛江区发改局局长杨金灿、河市镇镇长林志斌等领导及新校区筹建办工作人员参加办公会。筹建办主任黄小勇介绍新校区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工程建设当前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惠安县黄塘镇虎窟村征地补偿款尚未分发给村民,该村在学校建设用地上的坟墓和果树未迁移,另溪头村、梧宅村部分村民的坟墓,特别是几个祖坟也未迁移。最近在挖运土石方过程中,曾有部分村民到现场阻扰,影响正常施工。二是前期工作在办理某些行政审批过程中,因手续繁复,影响了工作进度。杜副区长当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洛江区政府将进一步和惠安县黄塘镇联系,尽快落实村民迁移坟墓和果树的补偿问题;河市镇政府要协助维持施工现场秩序,疏导到现场闹事的村民,并建议在施工现场竖立“省市重点工程—福建经贸学校新校区”的牌子;要求河市镇政府指派熟悉建设工程审批流程的干部协助跟进,有关部门要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有些行政审批手续按区政府规定可交叉进行。

筹建办走访河市镇派出所

    4月10日,筹建办在河市镇叶俊海书记的安排下,专程走访了河市镇派出所,和刘建国所长及负责溪头村片区的干警座谈。筹建办黄小勇主任介绍了新校区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反映了在土地清表过程中,特别是当前土石方挖运中所遇到个别人扰乱施工现场的问题。刘所长表示,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公安干警的职责,福建经贸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是省市重点项目,对于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我们一定会及时协助处理,为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一个安定的环境。

洛江区国土局发布新校区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公告

4月12日,洛江区国土局根据法定程序,于新校区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前,在《泉州晚报》当日第9版发布第2013003号、2013004号公告,同时,筹建办工作人员也在新校区建设用地现场张贴公告并拍照留存,分别对第一、第二期征地四邻界址线予以公布,宣布逾期无异议者,将依法给予土地使用权登记并颁发土地使用权属证件。
 
                                                              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和图书馆图纸审查合格
4月18日,华侨大学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出具新校区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9560.04m2)和图书馆(建筑面积9878.24m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会堂施工图也已审查合格。筹建办随即把合格证书送到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登记备案。至此,新校区第一期工程的单体建筑设计图纸均已审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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